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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是我的部落格大量採用的一位主角,她叫魯瑪,原作好像沒有特別為她註冊性別,我只是覺得她應該是女生罷了,在所有網路上各家作者努力創作的品牌人物,她背後所代表的幸福,是最能讓我感動的。


這是一篇今天額度外的日記,我好像總是這樣,有時念頭一多,我就恨不得坐在電腦前,把鍵盤敲個不停,有時候,你會看我像進入冬眠的松鼠,抱著鬆軟的棉被當胡桃一樣,安靜的眠去。

 

「跟我到天涯海角」...轉眼間開張也快一年了,這也應該是我經營部落格以來,最用心維護的一個,之前儘管待過天空與無名,總是會讓我有數不完的藉口來偷懶,天氣好的時候,我就認為應該出去走走,為什麼要窩在家裡寫東西呢?天氣不好的時候,我會覺得這時間就是要睡覺,坐在螢幕前多痛苦啊!

 

還好我的作品總是有非常驚人的儲存量,即使我一個月不寫,也不會沒有東西可貼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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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來這裡的朋友,可以發現這裡越變越粉嫩了,其實我一開始並不是最喜歡這種色系的,比方我以前極度喜歡黑白冷色調的打扮和裝潢,那種極簡風,根本是一整個打動我,後來我也喜歡地中海的藍白,與田園風的鮮綠,下班一走進家裡,不論是開門間被一汪海洋擁入,又或是一頭栽進穗香稻影的綠野,我想都是一種極端奢侈的生活享受。

 

我想我後來漸漸愛上了所有的粉色系,不管是粉紅、粉黃,在去年蔡英文以「幸福」作為選戰主軸,以最溫柔的粉紅色,去顛覆既有的綠色形象,雖然敗選,姑且撇開她的任何政治色彩,她讓我意外的喜歡上粉紅色,這個溫和、沒有攻擊性,卻會讓我產生「幸福」的聯想。

 

一開始要接納粉紅色是挺困難的,因為它就是代表著「娘」,可是當你習慣了以後,反而覺得粉紅色是一種最中道的力量,它以一種溫和的暗示,去說服你喜歡它,它沒有強迫性,不像陽光一樣搶眼眩目,也從不像黑色以神秘霸道的態度,去翳住你閉上眼簾後的黯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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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裡開始大量的上色,粉紅變成這裡的裝潢基調,我不希望你走進我這麼用心維護的部落格,是被嘈雜的音樂所紛擾,我從不認為我選的曲目,能夠取代任何人正在聽的音樂,我不期待你覺得這個部落格很酷,可是我衷心期望;這是個在你看完我所有創作,你會覺得「幸福」的所在。

 

不管在人生再貧儉再寒酸的關隘,我都希望自己能寫出幽微動人的愛,或是充滿著生命力,鼓勵我們要彼此活下去的文章,就像金妮說過的:「我相信再黑暗的地方,也有一線光明。」

 

幸福,是人生活著當中,很重要的元素,它跟許多理想做連接,包括工作、家庭、愛情。

 

我希望我們都能很幸福,我希望有一天,我能夠帶著你去流浪,我們會去某個一生只會去一次的地方,也許是一個小島,我們會去某個一輩子只會參加一次的盛宴,可能是里約的嘉年華,我們會認識某個只能見到一次的朋友,只是她正好也叫「普莎蒂」。

 

請你不要流淚,也不必哀傷,我們本來就在這條路上,不斷努力的行進著,就算知道有些緣份只有一次,我們也要安慰自己,至少我們沒有錯過彼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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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爾在森林中發著呆找不到路,有時在清晨小鎮中,互相望著對方,雙手捧著潮潤的早霧,悄悄的告訴你:「你在哪裡,哪裡就是幸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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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貝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