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wallcoo.com_valentine_04.jpg  

 

好像是從開始懂得去喜歡另一個人以降,我的對象...幾乎都是從網路上認識,從 33600 數據機,一直到現今的 50M 光纖,除了科技方面的進步,也證明了我們逐愛的速度也是一日千里,當年還要撥接上網,寫電子郵件給對方,到現在有時連即時通留訊息我們都懶惰,乾脆在臉書打狀態,由別人來發現我們。

 

如果當年引起話題的「電子情書」,拿到現在來搬演的話,那是否還能塑造出感動的話題?美國甜心是否還能被稱為甜心?我想是有待商榷的,畢竟成功的商業片,常常必須運用當下切合生活的題材去打動人心,現在的小孩...應該已經很難了解電子郵件的神奇,你的情人在臉書上更新「我想你,在這個下雨的城市裡」,所能夠帶來的感覺,常常不是當你打開 Hotmail 時,發現內文是「我愛你,請准許我執你的手去看星星,請讓我有榮幸,陪你一起追尋生命的意義」所雷同。

 

其實愛的手法,製造出來的浪漫,我想是有程度上的差別的。

 

我是個天生自閉的人,除了上班之外,跟網友見面,也常被我視為交涉的一環,有時可能因為我私下很天兵,大家認為我說話詼諧好笑,那時會邀請我參加網聚之類的活動,我一直會告訴對方:「不要對我抱有任何期望,我實在不是什麼諧星,不要幻想我隨時都能從口中爆出笑點,那反而會讓我心理壓力很大。」

 

因為我抱著類似教徒大隱於市的生活態度,走出門都近乎要包起頭巾來迴避這個世界,所以我的對象不可能是在公園或 pub、三溫暖所認識,簡而言之,宅男不會涉足那裡的,因為我沒有勇氣。

 

我的足跡頂多停留在聊天室、論壇,後來轉戰線上遊戲,在線上遊戲還未推出的年代,那時我就是每個月都買什麼新遊戲時代、軟體世界等雜誌,見面常跟朋友聊:「你玩過夢幻西餐廳嗎?還有安琪莉可女王之路的守護聖,你攻略了幾個?」

 

看這話題,就不難想像出我的興奮口氣真是宅氣衝天,與其當年要跟我討論香水的濃度,我想還不如跟我談淫水的流量比較實在一些。

 

那時無意間買了一款叫模擬市民的遊戲,一開始...我是在評論雜誌上看到的,但是我對電腦配備完全不懂,居然天真到用著P133的電腦去執行,那時玩得讓我相當痛苦,雖然我為我的人物蓋了華美的屋宇,可是在我的操作下,他的生活圈顯然相當的小,不是在臥室,就是在浴室,而且因為我的電腦太爛,他每次蹲馬桶上大號時,看他動作難過得像得了痔瘡一般,緩慢的脫褲子,緩慢的坐下去,一個蹲馬桶的動作,在他的詮釋下,總是要被分格成好幾個動作,如果今天有導演要拍他大號,光是運鏡,我想導演都會覺得煩死了!

 

後來當我買了新電腦,我才又熱愛起這遊戲,我幫我的角色又創造了一位新的同居者,苦心栽培他們一位當醫師,一位當律師,不知道風水不好,還是房事不順,我玩的人物常常各種舒適度或滿意度開心不起來,到了上班時間,我總是要強迫他們去搭交通車,一天到晚把東西燒焦,甚至抱著頭對我咆嘯,然後在客廳尿尿,雖然我都會把他們兩個直接抓到床上,施行「性愛療法」,希望對他們有所改善幫忙,但顯然是弄巧成拙,他們變得越做越不愛對方,可是越不想做,就被我越逼著做。

 

儘管這是一件舒爽的事,可是如果真實的去幻想;有一天當你厭煩了,不喜歡某人了,可是有一隻隱形的手,整天一直抓著你跟某某某行房個不停,那實在是想起來...就會讓人恨不得一頭撞死的事。

 

 

他們過著貌合神離的生活,在模擬市民當中,常會有不識相的鄰居來拜訪,可是在我的設定下,他們是要過著「與世無爭」又「閒雲野鶴」的生活,神仙眷侶在平時是不可能會有俗氣訪客的,那些鄰居又不是什麼看守仙桃的童子,不曉得一直在打擾我做什麼。

 

如果鄰居是女生的話,那就更糟糕了!我總覺得被我拿來配對的男角,好像是個雙性戀,不管對男生或女生都會發情,逼得我每次只要一看到女鄰居來訪,我就要連忙下令賞那個女生幾巴掌,這種狀況...什麼都不用多說,打死就對了!

 

為了根絕這種事的發生,我想出了一勞永逸的方法,我將整個社區的居民邀到我家游泳,我在他們全部進入泳池後,把上岸的扶梯給拿掉了,任憑他們在水裡尖叫哭鬧,我完全不加理會,就這樣他們變成了一池冤死的水鬼,每到晚上...我的豪宅就至少會出現20位以上的鬼魂飄來飄去,這是我始料未及的事,弄到我最後搬家。

 

我就開始覺得自己蠻變態的,這種遊戲...好像就是滿足我的控制慾跟偷窺慾,遊戲目的來說;就是一直在看那些小小人在做什麼,應該是這樣吧?當然你不滿他的時候,可以命令或指揮他去做什麼。

 

這讓我聯想到,其實這就像地球人,如果有一天被外星人抓走,應該也是過著這樣的生活,一直被人窺視,然後強迫我做各種行為,藉以觀察人類物種。

 

情人.JPG   


進化到線上遊戲以後,因為可以跟陌生人聊天,大大打開了我這宅男的心,我不用走出家門,我就能在線上用指尖談戀愛,不管是在哪個邊吃泡麵,邊披棉被的半夜,沒有比一邊打怪,一邊聊情話更浪漫的了!

 

而且在線上,我還能大肆的公開我的性向,反正別人又無法拿我怎樣,頂多看我不爽來砍我幾刀,但我倒是沒碰到過這樣的玩家,我連在RO的西門逛街,看到一個神官孤獨的蹲在城牆角落,都會熱情的上前搭訕:「嗨,你沒有公會嗎?要不要入我們公會?」

 

連這樣都會不小心搭上圈內人,後來交換照片後,我就覺得:「唉呀..普通普通呢,沒關係,反正這只是線上遊戲,不要是牛頭馬面就好。」

 

誰知道網聚見到對方,發現對方也跟照片差太多,根本是個大帥哥!

公會裡的女會員還直接說:「會長的運氣也太好了吧?全公會最帥的帥哥...居然落在他手裡。」

 

從初戀到現在,好像每一任都是從網路上走到現實,因為個性太龜毛,見面前還大約都得熬個幾個月,我還是該感謝於這個世代網路的發明,對我這種俗辣來說;可以在一開始不用直接面對對方,卻可以自在的跟對方說我最大的秘密就是吃飽飯後,一口氣放上十幾個屁,這種分享...實在是馬上要在生活中見面很難達到的。

 

我熱愛這種曾經用指尖談戀愛的記憶,即使現在...我還是有時會抽出時間,特別的寫一封長長的情書給另一半,我不愛在臉書上丟幾句話來對他告知我的狀態,我喜歡三不五時寫信告訴他,我愛他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貝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