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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時會想:「現在 Blog 所存在的留言板,它的作用到底是什麼?」

 

不可否認的;在FB出現以前,我覺得留言板常常是大家互相交流的地方,當然也是一些下流廣告商聚集的地方。

 

想當初...因為在有名大站中,我是屬於每天清理留言板的那種部落客,可是一點進我的留言板,幾乎網友的留言都被淹沒在什麼「五分埔最便宜」、「愛愛不求人」...

 

其實網友給我的留言,我還是都有看,可是不知情的人,可能真的都以為我在主持一個性愛網站,專門經手販售一些性愛娃娃或潤滑劑等等...

 

這些留言防不勝防,舉報再舉報也是無用,我也發現許多部落客,他們雖然很認真在經營部落格,可是顯然已經放棄留言板這個區塊,不是乾脆關閉,就是任由這些廣告商滋長。

 

反正現在有FB出現了嘛,對嗎?

 

我到現在都還沒有辦法完全適應FB,應該說我沒辦法習慣那醜醜又凌亂的介面,所以有些朋友說在FB找不到我,當然是找不到的,因為我通常看一分鐘就立刻關掉頁面,真正要在網路上找到我的最快捷徑,可能不如到我的痞客或加我的MSN,這兩點是最有效,但也不一定最快,因為我喜歡關掉螢幕,然後坐在床上看老國片哈哈大笑。

 

但是我仍要跟我的朋友說一件事;我沒有放棄我的留言板,當你們有事要找我,但是覺得該留言,可能不適合任何一篇文章屬性底下的,你們可以到我的留言板留言,我每天都會清掉廣告,不然我的留言板根本都是我個人在評論每個男明星的大鵰尺寸,我都從可愛教主朋朋,快變蘋果日報的木瓜朋了。

 

FB很發達方便,可是文創歸文創,如果表演藝術者,他們需要一塊舞台,請給文創者一方硯台好嗎?請這些廣告商高抬貴手,放過我們好嗎?

 

這是個部落格,有張領土叫留言板,其實你們會發現;我們的距離並沒有那麼遙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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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貝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