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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這篇沒啥主題,就是因為沒啥主題,所以我也不知道要配什麼圖片給你們看?反正我就放些我自己覺得看了很美的圖片,讓大家看了心情也會舒爽一點的圖片吧。

 

轉眼間...搬遷到痞客邦,居然一轉眼也過了一個多月,其實這一個多月來,我的網誌新文、舊文互相駁雜,我曾經說過;當初選擇痞客邦,本來就是要將我尚未佚失的各篇拙作蒐集起來。

 

如果每天一篇新文?坦白說我沒有那種腦力,可以每天想出好笑的點子,但是如果一口氣將舊文全都堆疊上來,真正有在看我的網誌的人,一定又覺得又臭又長,所以我選擇了「推陳出新」這種狡猾的方式。

 

這段期間,我收到了相當多的鼓勵與期許,包括來自圈內的朋友,直接將我的網誌設最愛的,這樣的行為...對我是最大的鼓舞,因為我一直認為除了我之外,只有我最親愛的另一半,會乖乖將我的作品閱讀完。

 

沒有一位作者喜歡曲高和寡,我很努力做到雅俗共賞,在寫一些關於自己過去諧趣的回憶時,我很努力將它寫得像大眾文學一點,我討厭流水帳,但是如果要逼使我寫一些別人看不懂的東西來無病呻吟的扮高深,那也不是我的本意,不管音樂或文學,我都喜歡貼近市場與人群,大家要懂得我的聲音,那我的作品才能發揮它的效益。

 

所以我幾乎是一篇有趣的文章,交雜一篇較正經的文章相互出現,希望不要造成疲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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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也不敢說自己有資格來寫這篇文章,但是請原諒我的狂妄,某些時候的某些事,真的就是要讓我不吐不快!我不是一個真正勇敢的人,我只在我覺得可以負荷的程度範圍裡行俠仗義。

 

我非常致力於將自己的網誌維持得讓讀者樂於在這個環境下閱讀,也許我現在仍然不及格,可是我很努力。

 

我也看了非常多的網誌,尤其我說過;我這輩子最愛偷看別人日記,看別人網誌,就像在看別人日記一樣,簡直有種偷窺的病態快感,但是有些人的網誌,是我點過一次,就再也不會想點進去看的,有哪些呢?

 

一. 注音文及火星文:對於來讀您的文章的人,把字打對,是非常基本的尊重,不要以為那是在裝可愛,其實再走過幾年人生,你會覺得那是可憎,不是可愛。


二.網誌有背景音樂:音樂是種絕對主觀的東西,你喜歡的音樂,別人不一定喜歡,何況現在大家上網時,其實都習慣正在聽自己的音樂,那種一點進去,就強迫收聽的音樂,尤其是死黑搖滾,真的是讓人想看完你的文章都困難,何況我每翻完一頁,音樂就要再重頭播放一次?這種網誌是讓我最厭煩與反感的。

 

三.字體太小或配色不良:我自己也沒什麼美術天份,不過我想現在應該很多人都跟我一樣,有種網路成癮的症頭,一天下班之後,不坐在電腦前幾小時會發狂的那種,如果你也是這種人,那你在創作時...麻煩也請為了別人的靈魂之窗著想,適中的字體、舒服顯眼的配色,絕對會讓人更樂於去逛你的無名。


四.廣告的氾濫:其實這點就是非戰之罪了,因為當初在有名大站辦金卡,可是即使是金卡會員,有名大站對於廣告依舊拿不出任何杜絕的方式,我才會乾脆搬家,不是每個人都有錢買金卡,但是說真的...如果可以,我們當然希望自己的作品或照片上,不要出現一堆莫名其妙的廣告。


五.屁孩的文章:什麼叫屁孩的文章呢?就是男生很煞氣說今天到哪裡幹架,女生在無名裡說自己每天都強顏歡笑,沒有人瞭解自己內心...不過這點我比較不在意,每個人都年輕過,屁孩不懂我們,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如果我們忘了自己曾經年輕的種種,那就是我們不對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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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啦..如果你的無名根本不打算讓別人欣賞,你可以什麼都不管,但是如果你不想讓人欣賞,那又開放幹嘛?

 

現在要成功的經營網誌,可以說幾乎難如登天,除非本來就是名人,否則像我這樣的素人,想在臉書當紅的階段,再回頭去經營,可以說要吃很多苦頭,我也曾經苦惱過為什麼每天人氣是2~3位?其中有兩位還要扣掉我跟男友,問題出在哪裡?但是臉書的怪字型跟亂界面,又讓我不願屈就,我只能說它是聯絡的好工具,如果真的想寫點東西的話...那臉書絕對不會是一個好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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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貝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